14岁体育特长生文身致升学受阻,家长:店家赔钱!
近日,“14岁男生双腿文身致升学受阻”一事,引发关注。

据孩子母亲高女士介绍,她是江西人,常年在杭州打工。今年暑假,她将14岁的儿子接到杭州同住,没想到孩子趁她不备,私自前往当地一家文身店,完成了双腿大面积文身。

这名男孩为体育特长生,此前已被老家高中录取。学校方面告知,体育特长生报考体育高校对仪容仪表有严格要求,大面积外露文身不符合招录标准,建议其在三年内清洗掉文身,避免影响后续升学。
为了解决文身清洗问题,高女士带着孩子前往三甲医院咨询。医生告知,孩子双腿大面积文身清洗难度极大,总共需要10至14次治疗,单次清洗费用近1万元,整体花费高达10万至12万元。
高女士认为,涉事文身店未严格核实孩子年龄,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造成孩子升学受影响、产生高额清洗费用的主要原因,因此向店家提出20万元的赔偿要求。

涉事文身店吴老板回应称,男孩身形高大,外表看着远超实际年龄,文身师傅一时疏忽,没有察觉对方是未成年人。店内虽让孩子签署了承诺书,但全程没有核对身份证件确认年龄。
对于高女士20万元的赔偿诉求,吴老板建议高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次纠纷。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店铺依法作出处罚,同时组织双方进行纠纷调解。
多地曾发出提醒: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不久前,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场所作出行政处罚,落地全市未成年人文身领域首张罚单。

2024年底,龙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案件时发现,时年15岁的当事人小宜(化名)曾两次前往辖区某文身服务经营场所,经营者在未核对年龄信息的情况下两次为其提供文身服务,且该场所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等标识。
2026年3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涉案经营场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此前,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发布提醒,明确禁止任何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者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以及停业整顿的处罚。

2025年11月24日,河南洛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告知书》。其中提到,根据《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026-07-22 02:52:27

一键分享

